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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自由的定义 (第1/3页)
陈寂已经快要忘记幸福的模样了。 或者说,那短暂的,被定义为“幸福”的时光,本身就如同泡影,建立在另一个人的生命即将燃尽的烛火之上,摇曳而脆弱。 他被领养了。选择他的人,不是陈建业,也不是盛曼云,而是陈哲。 他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在孤儿院第一次见到陈哲的情景。那个男孩穿着一身过於整齐,甚至显得有些拘束的儿童小西装,面料挺括,一尘不染,与他所处的灰败环境格格不入。他脸sE是病态的苍白,人也瘦瘦小小,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。 然而,他脸上却带着温和的笑容,那双过於清澈的眼睛里,有种与周遭苦难剥离的宁静。 那时的陈寂没有名字,孤儿院的人叫他“十七”,一个毫无意义,仅仅代表他是第十七个被捡回来无名无姓的孩子。 那天,十七手里捧着一只小鸟。小鸟的翅膀断了,鲜血染红了牠杂乱的羽毛,虚弱得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。 是院里其他孩子用石头砸的。十七赶走了他们,然後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这团尚存余温的生命。 就在这时,陈哲走了过来。 “好可怜的小鸟……”陈哲的声音很轻,虚浮得像下一秒就要断气,“是你救的牠吗?” 十七沉默地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yAn光透过陈哲纤薄的耳廓,几乎能看见青sE的血管。 “我看见了,”陈哲并不需要他的回答,自顾自地说下去,眼神里带着单纯的赞许,“你把他们赶走了,是他们在欺负它。” 十七依旧沉默,只是将捧着的小鸟往前递了递。 “我可以m0m0牠吗?”陈哲小心翼翼的请求。 “m0吧,”十七终於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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