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间(凯文日记)新篇(原名咖啡伴话梅)_寿桃客栈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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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寿桃客栈 (第2/4页)

鬼,所以他恍然大悟自己是冤死的,所以要来索我的命?而当他在另一个世界看见我的《凯文日记》,看见他的哥哥多么的无耻,无耻到要台湾的蒋介石来救,要日本的德仁天皇来救,要美国的特朗普总统来救,他会怎么想?他会不会觉得自己的这个哥哥就是只蝗虫?

    mama说:“收拾收拾东西,明天一早交开车来接我们去山里。你也该换换环境了,想想那个死人就是自己把自己给憋死的。”我颓然无语,说不出一句话来。这个世界上和我境遇最相似的一个人死去了,而他其实是我三胞胎兄弟中的一个。

    有的好事者会猜到底Kevin三胞胎兄弟里面哪一个才是最神性充裕的人呢?那么,只能是我的这个弟弟。弟弟其实是知道我的存在的,并且他自愿抛弃生命,以换来我的苟活,这是我弟弟神的性格。所以我弟弟才是瞬,他才是那个舍身饲虎,投火救兔的神子。而我呢?我和我的另一个弟弟是神的耻辱,是神的心头阴影。我是个叛徒,另外一个弟弟是个山大王,我和他共同的名字叫作:神的弃子。

    房间里的灯光忽然亮了起来,来电了。我要去洗澡,不然第二天浑身就会发臭。我一边用着香喷喷的沐浴露,一边忽然想起一句俗话:“你虽然用了香水,但我还是闻见了你的人渣味。”我打了个寒颤,好像我的弟弟此时此刻就站在我背后对我笑着说:“哥哥,你要保护好爸爸的红色江山哦!”我浑身筛糠似的发抖,就仿佛我的脚下正踩着江姐,小萝卜头和刘胡兰的坟山。

    我只在小的时候在农村住过,那也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,此后的几十年我都是在城市的霓虹灯下生活的。有一部着名的电影叫《霓虹灯下的哨兵》,凡是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有一个疑问,到底是哨兵把霓虹灯染红了呢,还是霓虹灯把哨兵映成了一道彩虹?我害怕思考这个问题,我觉得邓小平有一句话很高明:“不争论。”那么,让这个问题就成为一个“不争论”的问题吧!而此刻,我已经睡在一间乡间客栈里面,我的四周俱静无声,整个世界只剩下虫鸣和我的呼吸声。

    房间里半明半暗的灯光让我迷恋,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到这里,躲在这一家小小的乡村客栈。我到底是怕什么?真的是那个骑黑马的长脸骑士来了吗?而他来了,到底是要救我,还是要杀我?或者他只是想见我一面,然后让我昭告天下他的时代正式到来了,也就是说他只是想得到权力?

    可还没等我想清楚这其中的因果,我已经看见长脸骑士手中握住的宝刀滴下了滴滴血水,这些血水可不是红眼药水,它们真的是人类的生命之血。所以,这就是我带来的结果,我的哭喊和眼泪换来了长脸骑士的屠戮和杀灭。而那些被屠戮和杀灭的无辜生命,我甚至根本就没有遇见过。

    我感到一阵眩晕,我的心里面非常的难受,难受到我觉得自己快疯了。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?难道不应该是正义的骑士吻醒沉睡的公主,然后两个璧人一起坐上马车回城堡举行婚礼吗?为什么骑士的刀上滴着血,为什么公主已经摔成了rou泥,为什么坐上马车的是一个效颦东施?

    想不通,真的想不通。我这么多年受的苦楚,换来的是一场恐怖的屠杀,而不是一次神的救赎。我用自己的苦难换回了千千万万人的苦难,这就是我想得到的正义吗?如果正义只能用邪恶来伸张,那这个正义还算是正义的吗?

    还有我弟弟,他已经死去。我从来没有见过他,今后也不可能再见到。但我有他的照片,照片是魔鬼给我的。照片里弟弟的一张脸痛苦的扭曲起来,扭曲成了一种3D造型,这不就是又一个Kevin吗?

    但弟弟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了,更值得怀疑的是,大家会说是《凯文日记》的作者吴凯死去了。那么,弟弟就真的是为我而死了。他用他的死换来了《凯文日记》的得见天日。

    弟弟会喜欢《凯文日记》吗?他会认同哥哥的主张和理念吗?他会不会觉得哥哥就是个货真价实的汉jianian和叛徒。而他完全是被魔鬼欺骗了,才会为了这个汉jianian和叛徒献出自己的生命?如果真的是这样,那我活得该多么卑鄙,卑鄙得好像是一棵桧树。

    所以,这才是我逃到山里来的真正目的,我就是要逃避。我逃避的不仅仅是长脸骑士的刀,我逃避的更是弟弟的亡灵和意志。我害怕长脸骑士真正喜欢的是我,但他会打着弟弟的旗号来血洗人间。要真是这样,那弟弟该多么伤心。我和一个我们俩都不认识的人一起导演了一场骗局,这场骗局的基底是弟弟的累累白骨。

    各种纷乱的思绪让我疯狂,我伤心难过并感到钻心的疼。我要出去,出去,我要投入到自然的环境里面,让森林mama来为我疗伤。在这家名叫寿桃客栈的小避暑山庄吃过一顿不算丰盛的晚餐后,我开始了长途散步。

    我走上一条车流拥挤的大山道,走了十分钟,我才意识到这条大山道并不适合散步。于是我原路返回,开始走一条僻静的乡村小道。这条小道很长很长,但路面很平坦。沿路有不少在山中避暑的都市人,迎面相遇,彼此点点头,露出一个难得的微笑。

    走过一口鱼塘,又走过一处乡集,我已经越走越远。我开始暗暗心惊,这条路能绕回我住的寿桃客栈吗?会不会是一条不归路?到走过一个居民小区的时候,我彻底慌了神,并决定打退堂鼓。忽然,我看见一个大妈从小区里正往外走,我忙上前询问:“请问这条路通向哪里,能绕回寿桃客栈吗?”

    大妈微微一笑:“可以啊。你再往前面走,走过一个夜市,倒拐走上大路就回去了。”我大喜,忙向大妈道谢。我继续往前走,此刻山中已经半黑,四周都星星点点,显出一种城市里没有的寂寥和空旷。

    继续往前走,绕过一道矮围墙,我看见一大群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正围在一起跳广场舞。跳舞的大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,四周围满了各式各样的看客。中年妇女们载歌载舞,看客们呢,有的在抽烟,有的在打毛线,有的甚至在抠脚。这简直就是一副美轮美奂的世景图。

    一只毛茸茸的小黑狗好奇的跑到我的脚下用鼻子蹭我,我摸摸它的毛:“你很乖,但我只是个过客。我会很快离开的,不会太打扰到你们。”说完,我示意小黑狗离开。小黑狗知趣的跑向了围观的人群,边跑还边回头张望我。

    中年妇女的歌舞方兴未艾,她们唱跳得很投入。一滴晶莹的眼泪已经从我的眼窝中涌了出来,这个人间多么好,多么可爱,人们生活得是多么知足常乐。而我竟然想破坏和打扰这种宁静,这是多么大的罪过。这个罪过无论是我,我弟弟,还是长脸骑士都背不动,扛不了。

    我的心中生出一个念头,今后无论发生什么,我一定要为这种人类生活的幸福和安逸奋斗终生。什么理想啊,概念啊,主义啊,精神啊,原则啊,都比不上此刻的片刻欢欣:人类活,就是要活得幸福。除了幸福之外一切都是附属品,甚至是根本多余的。

    歌舞声渐渐远去,我倒拐走上一条大路。这山中的道路盘旋回绕,我竟然走回了最先的那条大山道。我在大山道旁的一家杂货铺买了一个塑料洗脸盆,我可不想用寿桃客栈公用的洗脸盆,我要一个自己独属的盆子。

    走过一个卖水果大娘的时候,我再次向她确认:“请问往前面走下去就是寿桃客栈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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