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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:过期的证词 (第1/4页)
雨下了整整一夜,直到清晨才稍稍停歇。 梁俊熙走进办公室时,外头天光尚未明透,雾城的街道依旧被灰sE笼罩。他的桌上,放着一叠刚从市教育局翻出的老档案,纸张泛h,像是从某个无人过问的年代挖掘出来的沉默。那是2015年秋季,雾城第五高中夜间部「社会实践与生命1UN1I」课程的完整教案与作业纪录。 他翻开教案本,首页用黑笔写着授课目标:「透过社会实践与道德两难讨论,培养学生1UN1I思辨能力。」笔迹是梁庆伟的,端正沉稳,无可指摘。可当他再往下翻,看见期中专题题目时,眉头慢慢皱了起来。 期中作业的题目是:「设计一场你认为符合1UN1I原则的惩罚行动。」 不是讨论,不是案例分析,而是——设计。 他翻阅学生缴交的部分作业副本。大多数学生写得模糊、轻描淡写,有的只是引经据典,有的像在写侦探。但有三篇被梁庆伟用红笔批注了「思路大胆」「富有批判JiNg神」等语句。 这三篇,分别来自——林宛璇、周哲宇、沈子涵。 梁俊熙细读沈子涵的作业。他笔触冷静,逻辑严密,描述一个「针对加害者群T进行象徵X惩罚」的虚构方案。方案中,他提出「罪行的结构X难以单一追责,因此应创造替代X正义行为,以唤起集T记忆与反思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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